想要苗条,吸脂美容
女青年陈雪娇是江苏省淮安市一家大型商场的营业员,面容姣好,身材匀称。可是,陈雪娇却因为自己的臀部及大腿有点肥胖而感到美中不足,她见周围的几个小姐妹做了吸脂手术后,显得更加苗条妩媚,心也就动了,她决定到医院进行吸脂手术。
2003年9月2日,陈雪娇经朋友介绍,慕名来到了淮安市某医院,入住该院。根据陈雪娇的要求,医院建议给其做脂肪抽吸手术,陈雪娇表示同意。同日,双方按手术规程签订了手术同意书。手术同意书中,医院特别告知手术医疗风险第(4)条载明:“复发,皮下血肿,感染,早期皮肤皱褶。”
次日,医院开始为陈雪娇做手术。术前,手术医生与陈雪娇共同确定抽吸范围。手术中,医生在陈雪娇左大腿及臀部抽出1500毫升脂肪液,右大腿及臀部抽出1600毫升脂肪液。术后两天,陈雪娇要求出院。为此,陈雪娇花去医疗费3550.71元。
身体变形,闹上法庭
做过手术后,陈雪娇想到自己将更加苗条漂亮了,心中别提多高兴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陈雪娇发现自己走起路来总有点不自在。刚开始,她并没有放在心上,总想着还处于恢复之中,等完全康复了,也就会自然了。然而,好几个月过去了,可自己走路仍然很难看,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来:难道自己的手术失败了
一天,她站在镜子前.突然发现自己双大腿、臀部高低不平,左右不对称。“天啊,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陈雪娇面对自己变了形的身体。痛苦不堪,不知为此哭了多少次。现在她不敢逛街,不敢穿漂亮衣服,不敢与人交往,更不能长时间站立。为此,她多次找医院协商此事,可医院以本院没有责任为由,拒不担责,到后来,干脆避而不见。陈雪娇愤愤不平,一纸诉状,将医院推上了被告席。
陈雪娇诉称,本人身体健康,只因臀部、双大腿脂肪堆积,影响外观,在被告医院处求治,医院建议进行脂肪抽吸的美容整形手术。2003年9月2日入住医院,手术在9月3日进行。术后本人双大腿、臀部高低不平,左右不对称,长时间不能自由行走,手术不但没有起美容作用,反而损害了本人的健康,手术完全失败。术后本人一直都在找医院协商,要求医院承担手术失败的部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院利用本人没有处理医患纠纷的经验,推脱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医院医生的技术欠缺以及术前设计、术中操作不当,导致手术失败,损害了本人的健康,损害了本人的外观,致使本人需要修补整形手术,以及未能尽到《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告知义务,请求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