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分两型:一是“苹果”,二是“梨”
肥胖大致可分为两型:一种是中心型肥胖,或中央型肥胖,即腹型肥胖,主要是胖在腹部,即前面所说的“老板肚”,由于形如苹果,也称为“苹果”型肥胖。另一种是全身型肥胖,包括腿、臀部都肥胖,形如梨子,也称为“梨”型肥胖。梨型肥胖者体内脂肪主要积聚在腹部、臀部、大腿等部分,躯体呈上窄下宽。此类患者大多从小就胖或青春期开始肥胖,另外产后发胖、中老年女性肥胖者也多属此类型。
苹果型肥胖是指腰部脂肪肥厚,上半身(躯干)比较粗壮腰部曲线消失、腹部凸出。判断苹果型肥胖的简单方法就是计算腰臀围比(W/H),腰围指剑突至脐中点的尺寸,臀围指臀部最隆起部位的尺寸。如果男性W/H在1.0以上,女性在0.8以上就叫苹果型肥胖。这两种类型的肥胖,都是罹患糖尿病的危险因素。
两种类型的肥胖对身体的危害是不同的。同样体重的肥胖,如果脂肪相对集中在腹部,就比分布在全身的危害大得多。因为“苹果”型肥胖代表着内脏有脂肪堆积,如肝、胰、肠等都有脂肪浸润,而这些部位的脂肪容易产生一些细胞因子,造成胰岛素抵抗等危害。
“老板肚”与代谢综合征
代谢综合征又称胰岛素抵抗综合征,而“苹果”型的“老板肚”就是胰岛素抵抗综合征的重要体征之一。国际糖尿病联盟(1DF)于2005年4月邀请了全世界糖尿病、心脏病、血脂病、公共卫生、流行病学、遗传学、代谢学及营养学等各专业的数十位专家共同在德国柏林进行商讨,推出了一个全球的代谢综合征临床应用定义,其诊断标准如下:
一.必有条件:中心型肥胖,即“老板肚”。这里不以体重或体重指数作为指标,而是以腰围作为指标,考虑到全世界各种族以及性别的差异,因此,其腰围标准也不同。IDF的中心型肥胖标准是:欧洲男性(腰围)≥94厘米,女性(腰围)≥80厘米,其他国家或地区另有标准。而中国的肥胖标准是男性(腰围)≥90厘米,女性(腰围)≥80厘米。
二、四选二条件:必有条件加上以下四项中的两项,即可诊断为代谢综合征。
1.血甘油三酯(TG)≥1.7mmol/L;
2.血高密度R旨蛋白胆固醇(FDL-C):男性<1.03mmoI/L,女性<1.29mmol/L;
3.血压≥1 30/85毫米汞柱;
4.空腹血浆血糖≥5,6mmolL。
如果以上四项原来已经超标,经过治疗后虽未超标,也应视为异常,也可作为诊断指标。此定义标准是2005年IDF的国际会议定的,并希望全球统一应用此临床定义,以便于各项研究可以相互比较。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