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夫妇,丈夫经常破口大骂和殴打妻子,撕扯头发,拧大腿,甚至还用烟头烫,使其妻子浑身伤痕累累。每次打骂完以后,男方就表现出心满意足、浑身舒适惬意的样子。而女方也很奇怪,不象其他受虐待的妇女那样大哭大闹,或向法院、亲友和邻居哭诉告状,反而抚着伤痕对关心她的人说:“两口子过日子,打是亲,骂是爱嘛。”事实上,这对夫妻是两个性变态人格者,丈夫是虐待狂,妻子是受虐狂。
虐待狂常与受虐狂联系在一起。有些男女如前述那对夫妇各自充当一种角色,互相满足;还有的人自己身上就有这两种变态性心理和行为倾向,常轮流交替充当两种角色,以体验两种方式带来的性快感。
虐待狂者可以通过责骂、侮辱、恐吓等方式只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恐惧、害怕、屈辱和求饶来获得满足与快感,不一定造成肉体痛苦。他们所使用的暴力可以是造成轻微疼痛或无损伤的调戏动作,也可是极为残暴的甚至是导致死亡的伤害行为,例如鞭抽、牙咬、手拧、脚踢、针扎、火烙、刀割等等。习惯于以残暴手段来满足性快感的虐待狂者往往不易控制自己的冲动,因而极易造成对方严重受伤。在某些情况下,严重的虐待狂冲动会导致强奸、凶杀等暴力犯罪。而受虐狂所受痛苦也可以是从不造成伤害的、非暴力的凌辱、恐吓到残酷的殴打、拳击,刀伤等等。大多数受虐狂者尚能控制受虐待时的情境,在自己严重受伤之前结束被凌辱和伤害的行为。那些交替扮演两种角色的人则既凌辱、伤害他人,又接受他人的凌辱和伤害。
对虐待狂和受虐狂的形成原因目前有多种不同解释。关于虐待狂的形成,专家们认为与这样几种因素有关:
一是可能与童年生活经验有关。
由于家庭教育环境中的某些因素,使儿童从小形成对性关系的错误认知定势。有个男性虐待狂在6岁时无意窥见父母在卧室里的性生活,父母的翻滚、挣扎、撕扯和气喘吁吁使他大惑不解。年纪大些的伙伴告诉他:你别看他们很痛苦,那可是人生最快乐的事。进入青春期后,他从小说、影视节目中看到一些男女边撕打和啃咬边作爱的描写,更唤起了童年的记忆,这种认知与态度定势终于发展为虐待狂,恋爱期间对女友就有过几次伤害,当时女友认为是失手而不在意。婚后他更是屡屡虐待伤害妻子。
二是出于对权威的反抗和对挫折的自我防卫。
有的人在个人生活经历中受到过他人的欺凌打击,尤其是遭受过异性的拒绝、侮辱,因而形成强烈的报复与反抗心理,借在异性身上施虐而显示自己的力量与征服,从中获得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