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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兑现的美丽承诺

来源:www.dsjkw.com  整理时间:2008-2-29 2:51:05
18岁那年,父母离了婚,母亲带着我来到市里,她做小生意,我转人市一中读高三。新环境让我很长时间不能适应,是同桌的志远,给了我很多关怀。那年国庆节后的第一天,我18岁生日,志远带着七八个同学,手里拿着花花绿绿的礼品盒,来我家为我过生日。那一刻,我的眼泪滚滚而下,一半是感激同学的情谊,一半却是因为惭愧--我家买不起房,母亲和我租住在一间十几平米的平房里,米桶、咸菜缸,盆盆罐罐堆得屋里只放得下一张床。同学连站的地方都没有,把礼物递给我,就各自走了。

  只有志远留下来,陪我说了很久的话。临分手,他目光坚定地看着我,说:“你以后一定会有很大很漂亮的房子的,真的……如果没有,我会帮你实现这个愿望。”他说那句话时的神态一直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

  一年后,志远考上北京的大学,我却落榜了,从此再无联系。后来,我进入市内一家化工公司的质检科工作,与同事李勇相识并很快结了婚。李勇家也很穷,婚后,我们住在一间46平米、灰不溜秋的两居室里,日子过得紧巴巴。2004年,李勇辞职,留下我和刚满两岁的孩子,南下打工去了。

  此时的我,对生活已没有多大奢望。不料,2005年秋,志远突然从北京回来了。10年不见,他居然成了房地产商。一到家乡,志远就搞了个同学会,特地约我去参加。

  那晚,别的同学都在唱歌、跳舞,我却与志远坐在僻静处,聊了很久。志远了解我的近况后,竟又一次提起高中时的那个诺言:“现在,我正好有能力兑现我的承诺,明天就陪你去看房子行吗?”

  事隔10年,他竞还记得那个诺言!可是,我已为人妇,去接受一个与我无亲无故的人的赠与,合适吗?

  志远似乎看透了我的心:“自给你不妥,你丈夫那儿不好交代。这样,我只收你成本费,怎么样?回去考虑一下。”

  一夜无眠。次日,我做出决定,随志远去看房,最终选定一间二楼120平米的房子。按市价,这个面积的毛坯房在15万左右,志远让我交7万元,我在最短的时间内卖掉旧房,加上存款,办了手续,然后,马不停蹄地搞装修。我打电话给李勇让他回家,当然,我隐瞒了我与志远的关系,只告诉他,老同学帮忙,我买到了最便宜的房子。

  二

  8月底,房子装修好,李勇也回来了,人变得胡子拉碴,又黑又瘦。我们商议,不再南下打工,就在本市租个门面搞霓虹灯制作。第二天,李勇就为了开店忙碌起来,我庆幸他没对房子的事追根究底。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几个月后的一天傍晚,李勇没精打采地回到家,我招呼他,他也不理睬。到吃饭时,他突然问我:“你老实回答我,这房子,是不是一个叫刘志远的高中同学送给你的,你和他到底什么关系?”我一惊,没敢吭声。李勇见我犹豫,怒不可遏:“我在外面拼命赚钱,可是你,你在家里干了些什么勾当!”我争辩道:“你别瞎说!我和志远是清白的,而且,那房子也不是送,他只不过是用成本价卖给了我。”

  “还说不是送?7万元能买到这样的房吗?你到别处去买买看。”李勇越说越气,“如果不是非一般的关系,他会给你这么大的好处?你拿什么证明你们之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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