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自述
我14岁那年,16岁的小姐姐因感情纠纷服毒自尽。母亲因承受不住这个事实,也撒手随小姐姐去了。3个月后的一个深夜,父亲突然离家出走。就这样,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失去了3位亲人,只有唯一的大姐姐与我相依为命。
不久,大姐姐远嫁他乡,刚读初一的我因无钱交学费只好辍学。尔后,边打工边流浪,先后到过全国10多个省市,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又没有专业技术,其间我吃遍了人间的苦难。最后来到深圳“做鸭”。
11月22日晚11时许,本报报料热线突然响起。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传进记者耳朵:“我要死了,我要回老家,死也要死在母亲的身边。”
“你是谁,我们能帮你做些什么?”
“我给你们报料,希望能马上拿到报料费,买一张火车票回家,医生说,我活不了一个月。”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曾经做过鸭子(男妓),来深圳后为两个女人自杀过,现在我的伤口还在流血。”电话里的声音越来越弱:“你们可以拍照,反正我活不了多久了。”
“你老家在哪,需要多少车费钱?”
“老家在湖北,100多块钱就够了。我希望今晚就拿到钱,伤口痛得很厉害,我现在在西湖宾馆门口,你赶快过来见我吧,说不定今晚我就死了。”
记者听男子说得如此严重,便如约与其会面。
该男子身高1米72左右,约20来岁,面色苍白,毫无血色,双手紧紧捂住腹部,表情极为痛苦。“你们赶快准备记录吧,我一个多星期都没吃饭,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男子开门见山地说。在后面的谈话中记者不忘把他的话记录下来。
“做鸭”半年深感羞耻
我叫高才林,今年22岁,是湖北嘉鱼县人。今年6月份来深圳的,当时来深圳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鸭子”,挣大钱,过富裕的生活。之所以选择深圳,主要是去年在成都夜总会工作时,听一些大老板说,深圳邻近香港,有很多香港富婆物质生活优越,但精神生活很空虚,常常到深圳找一些年轻男子玩乐。她们每次出手都很阔绰,至少在三五千元左右。
来深圳后,我便整日进出一些高档次的夜场。果然,没过多久,我就钓到一条“鱼”。虽然对方已是做我阿姨的年龄,满身赘肉,但想到一夜我就可以赚到普通打工者半年的薪水,我仍然强装欢颜,为其提供了质量较高的特殊服务。可能那位富婆见我是第一次干那种事,分手时很爽快地摔下8000元港币。这是我有生以来、也是做“鸭”以来挣的最多的一笔钱。
有了第一次,以后再做那种事情就全然放弃了人格和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