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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先生”向同性卖淫 案情惊动全国人大

来源:www.dsjkw.com  整理时间:2008-2-29 2:41:21

  酒吧里的“公关先生”

   一个极其罕见的利用酒吧作为平台,组织无业男青年向同性恋者提供色情服务的团伙,去年落入法网。此案因其特殊性和涉及法律盲点而备受社会上的关注。日前,酒吧老板李宁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秦淮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其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6万元。

  初开酒吧遇上“同志”

  在南京市中山南路某大厦的一楼,有个名为“正麒”的演艺吧。“正麒”在同性恋圈子中名气很响,因为“正麒”提供“靓仔”从事色情服务。该演艺吧老板,名叫李宁,1970年10月出生于南京。

  据检方指控:2003年元旦以来,李宁先后伙同刘某、冷某等人经预谋后,采取张贴广告、登报招聘“公关”的手段,招募、组织多名男青年在其原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与男性消费者从事同性卖淫嫖娼活动,从中牟利。同时,检方在起诉书中还查明列举了7次卖淫活动。

  犯罪嫌疑人李宁从1997年开始就涉足娱乐业,据他供述:“1997年,我和赵某、魏某在南京市玄武区合开了个红都酒吧,而当时赵某就是个同性恋,他经常喊一些这方面的人到酒吧玩,随后这个酒吧就成了同性恋者聚会的场所。”后逢拆迁,李宁在朋友洪某的资助下,在南京双塘附近又开了红都酒吧,后该酒吧存在男扮女装搞色情表演而在1999年9月被查封。

  同年12月,李宁租了南京健康路某歌舞厅的二楼,开设了“金麒麟”茶酒轩。与此同时,一心要将酒吧做大、做强的李宁又租用了廊桥茶社后改为“廊桥”酒吧。其后,“金麒麟”、“廊桥”面临拆迁,李宁再次租用中山南路某大厦的一楼,于2003年7月31日成立了“正麒”演艺吧。

  武汉遇上得力助手

  2003年元旦,李宁与朋友到武汉游玩,在武汉一酒吧里认识了做“妈咪”兼坐台的男子刘某。这次相识,为李宁日后走上歧途埋下了伏笔。据李宁交代:“因为我经营的酒吧生意不太好,赚到的钱还不够付工资和房租,而南京别的酒吧因为有男‘公关’,所以生意很红火,于是我就想找个人帮我管理和经营公关这些事务,后就对刘某说‘如果以后你不想在武汉干了,就到南京来找我,我在南京有个酒吧’。临别时,我将手机号码留给了刘某。”

  回到南京没几天,李宁就接到刘某电话:“我想来南京看看,这里公关能不能干。”见刘某这么快来帮助自己,喜出望外的李宁在中央门车站接到刘某后,赶紧将他带到“廊桥”酒吧,李宁告诉刘某:“以后公关的管理和招聘就交给你了。”

制定规章“严格管理”

  刘某上位后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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